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3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未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相关规定。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