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8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8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无证房产,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2)发行人上述房产租赁物业瑕疵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是否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具体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应收账款信用期限的情形;(3)结合发行人客户的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情况以及重大诉讼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4)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和发行人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5)针对东电杭州2017年5月19日通知进入破产程序,请说明东电杭州出现破产迹象、进入破产的时点,及其对编制2016年年报的影响,2016年度该项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完全不可回收的风险,破产事件对发行人应收账款管理及坏账计提和2017年一季度和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影响;(6)上述诉讼是否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影响持续经营的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下述事项:(1)结合风电变流器的成本优势、原材料采购价格优势、行业地位及规模优势等,进一步说明毛利率远高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在具备一定成本优势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光伏逆变器产品毛利率2015年至2016年与行业可比公司相近的原因;(3)模块及配件的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产品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法、依据和结论。
(二)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4个苗木基地,即静海基地、梁头基地、宁河基地、凉城基地。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前述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的具体情况,相关苗木基地对公司经营的具体作用,租金的支付情况,退租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土地的退租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报告期租赁、承包基本农田及划拨地的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发行人的相关解决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发行人使用以上土地是否违法违规,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作出说明。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相对当期营业收入、资产占比较高、增长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发行人信用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期是否存在变更,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3)报告期各期逾期应收账款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业务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应收款逾期的违约条款,该等条款能否得到实际执行;(4)结合客户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以及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进一步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5)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完工率和结算率差异情况,是否存在两者差异较大情况以及主要原因;是否存在甲方推迟结算的情形进而影响项目的收款进度;是否存在通过甲方推迟结算而减少应收账款、进而影响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建造项目重大变更、中止或者暂停的情形;项目对应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计提是否谨慎、充分;是否存在竣工验收后审计结算对相关收入成本进行调整的情况,若存在,说明对报告期跨期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7)2017年对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调整的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与应收账款、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外包具体开展情况;主要劳务外包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外包方的资质,主要劳务外包客户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如何区分责任和处理;发行人是否建立与劳务外包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主要劳务外包业务真实性的核查的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
(三)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对经销商收入确认的流程和内部控制情况;(2)2015年度经销商退出较多的原因、退出经销商存货的处理及款项回收情况,是否存在提前铺货情形;(3)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并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最终销售或使用等情况,说明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方法、程序、证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客户、市场定位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销售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和期间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或潜在的关联方代发行人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为委托加工商提供设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执行情况,相关设备折旧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