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3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9-06 14:31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3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3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9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针对经销商是否存在销售折扣和现金支持,客户回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最近一年一期退出经销商数量较多的原因发行人销售模式是否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经销商是否存在期末压货、突击进货、大额退货等情形经销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因环保违规被行政处罚的原因,相关问题的整改是否有效,发行人相关环保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子公司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未履行环评手续的原因,其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持有集体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全国社保卡与社保信息化服务市场的市场规模、市场容量和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情况,社保卡及其相关信息化服务的采购量是否持续下滑,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利润大幅波动并下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发行人2017年是否会出现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产品对社保行业的依赖特性、二代社保卡普及程度、毛利率水平下滑、人工成本上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等风险因素及全国社保卡行业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规划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快速上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应收账款余额变动与收入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原子公司员工涉及多起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情形,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除上述两起涉及商业贿赂案件外,发行人及其员工是否还存在其他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发行人有关销售、投标、资金费用管理、防范商业贿赂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且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3)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超过3年的项目尚未完成决算审计的原因;(4)报告期发行人与项目委托方产生的纠纷或诉讼情况,应收账款的逾期、涉讼情况,逾期应收账款对应客户情况及具体原因;(5)报告期各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的分类及其各自的库龄情况,期末存货的订单支持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和期末存货盘存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原因,资金往来的具体流向及用途,借款合同签订履行的审批程序,计算利息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了发行人的利益;(2)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关联交易、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