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9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文件:(1)2015年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部分公司出现业绩亏损,而发行人依然保持盈利状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差异,业绩变动幅度与上述公司不相一致的原因;(2)2017年上半年度发行人芯片毛利率为31.32%,较2016年上升约1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芯片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的毛利率持续远高于同行,申报材料披露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系购置的二手设备,其购置成本远低于新设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二手设备的交易途径、是否通过中间贸易商、中间贸易商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与公司建立关系的途径和背景,二手设备的实际出让方是否与公司直接谈判确定交易细节;(2)购置二手设备对公司产品性能的影响;(3)二手设备折旧年限的确定方法;(4)MOCVD设备采购的政府补助政策及报告期内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招股说明书披露从卓研精机购进的设备为从日本进口,发行人报告期2016年6月向卓研精机采购设备1,901.75万元,2016年4月向常州克迈特采购设备1,389.74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通过关联方采购CNC加工中心设备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关联方卓研精机、常州克迈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核查过程,并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业务所使用的MIM技术到20世纪90年代初已逐步实现产业化。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的数据统计,2011年国内MIM市场规模突破了10亿元大关,预计到2018年我国MIM市场规模将突破70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具体原因;(2)与其他从事相同业务的非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2014、2015年大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自2016年度开始,发行人大量开展劳务外包模式,2017年1-6月劳务外包金额为2,388.11万元,同期劳务派遣金额降低至25.88万元,合作的劳务外包方仍为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向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4.26%、30.14%、43.46%。(1)发行人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劳务派遣金额与各期末人数的变动趋势不匹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请保荐代表人结合用工岗位、用人成本等说明发行人劳务派遣模式与劳务外包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是否存在刻意规避相关规定的情况,相关安排对发行人成本的影响,是否存在相关风险。(3)说明报告期外协加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将注射、脱脂、烧结等产品核心工序委外加工的原因及其风险。
(三)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招股说明书披露,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有天汽模、成飞集成、祥鑫科技和东莞中泰。其中天汽模2016年度营业收入19.72亿元,净利润1.49亿元;成飞集成2016年度营业收入21.99亿元,净利润为1.89亿元;祥鑫科技2016年度营业收入11.58亿元,净利润为1.17亿元;东莞中泰2016年度营业收入6.37亿元,净利润为0.45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314.00万元、23,569.45万元、31,676.28万元及8,455.4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35.67万元、3,556.24万元、5,455.25万元和1,475.9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冲压模具的毛利率依次为47.92%、45.31%、48.28%及50.8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公司规模和销售收入不及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产品毛利率却远高于竞争对手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