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6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以其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发行人当前股价跌幅较大,如果进一步下跌,可能面临担保不足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重新测算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并进行压力测试;(2)在未来6年内,如果面临担保不足,上述股东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债权人利益;(3)补充说明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三人作为保证人的履约能力,是否有股票减持计划,并补充募集说明书;(4)上述担保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10,000吨中药饮片,其中2,000吨产量用来置换老厂区中药饮片产能,且中药饮片收入占全省比例较低。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当前所处区域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近年来市场占有率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的可靠性,说明实现占全省需求市场3.63%份额及7.8亿元销售收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2)说明老厂区及相关设备未来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对2017年净利润形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