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2020年第2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3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人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能充分披露定价的公允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人未能充分披露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未能充分披露商誉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