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3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3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3月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股权关系、参与管理程度、技术、市场、产品定价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进一步说明KRKA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对KRKA的销售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发行人向KRKA供货价、向其他客户销售价格、中国出品欧洲单价以及印度出品欧洲单价间存在不同方向波动的主要原因,发行人向KRKA的销售价格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和截止目前是否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行为,相关处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的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发生环境违法的原因,发行人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发行人关于环保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发行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相关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得到有效实施,是否与生产规模相匹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对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逐步提高的主要因素作进一步量化说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上海新五洲药业有限公司被发行人收购前,其股份由第三人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代持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针对经销商信息化管理的投入情况,使用情况,覆盖情况,是否达到了有效管理的目的;针对经销商数量上升较快的情形,发行人针对经销商管理的内控制度,报告期内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发行人对经销商进、销、存的具体管理模式和管理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上述信息化手段的核查情况,在核查经销商的进、销、存和资金往来时,是否借助了该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比对,比对的具体情况,发行人针对经销商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三)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关于无形资产客户资源的会计调整对发行人相关会计期间的影响。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针对各类经销商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报告期该制度的运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经销商的核查程序和手段,并对经销收入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温州坤彩珠光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坤彩)的具体经营和股权转让情况。实际控制人新设发行人为上市主体,同时对外转让温州坤彩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温州坤彩的核查过程。
发行监管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