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2017-04-27 02:29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6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42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四)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35-500千伏交联电缆订单不足和相关生产线持续间歇性停工的原因,间歇性停工是否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目前新增订单情况和未来复工计划;上述停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报告期内折旧金额和停工损失确认是否充分;对上述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审慎;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废铜发出金额与电线电缆产销量是否匹配,废铜委托加工业务的定价机制及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与相关委托加工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废铜的成本核算以及废铜委托加工为铜杆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新客户开发、现有客户维护、合同续签或终止相关约定以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存在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有长期协议支撑,是否存在协议终止、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与现有主要客户的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2017年来自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3)发行人对宝洁公司销售收入逐年下降的原因,主要客户是否普遍存在减少营销预算投入的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与百威英博续签平台服务协议的进展情况;(4)发行人主要客户营销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存在更新换代风险,业务持续增长是否因行业变化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发行人所在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能或已经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数字化促销服务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数字化促销服务的主要客户情况,与客户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收费计价标准,支付条件,奖励标准等;(3)平台运营维护业务的投入情况、市场竞争状况、进入门槛和后续投入要求,经营模式是否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业务是否可持续;(4)平台运营维护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费用的归集方法,定价机制和定价公允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将仓储运输服务列入数字化促销服务是否合理;(6)相关信息和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前身相关集体资产量化过程、董事会持股的成因及资金来源、历次股权变动所履行的审批程序,俞正元取得发行人的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的过程和合法性,是否存在侵犯公司及其它股东权益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采用合作开发销售模式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为行业普遍做法;(2)买断式经销模式、合作开发模式的最终客户是否相同,是否存在退货;合作开发模式下与最终客户确定销售价格的方法和依据,与经销商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和依据,销售差价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发行人采用股东经销商销售模式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为行业普遍做法;(4)股东经销商销售发行人产品的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等与其他经销商是否一致;(5)发行人与股东经销商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完全独立,发行人在业务方面是否对股东经销商存在依赖,股东经销商的存在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股东经销商模式的存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过程、结论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销售服务费以及市场拓展费中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和确认依据,结算的具体流程、方式,费用确认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销售服务费占合作开发模式收入比例较高的合理性;(2)发行人根据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金额与公司给经销商的结算价的差额向经销商支付销售服务费是否合法合规,截至目前是否因涉嫌商业贿赂、税务违规而被要求协助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3)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商业贿赂,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逐渐变长的原因及其风险;(4)应收账款中质保金的金额及账龄,是否按期收回,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情况;(5)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6)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四)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174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