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暂缓表决。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目前同时从事乳制品、影视娱乐、幼儿产业和互联网渠道四块业务,近年来发行人进行了多项产业并购和对外投资。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业务结构、未来发展方向、自身乳制品经营和盈利情况说明:(1)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不同业务板块之间是否存在协同效应以及多元化经营的风险;(2)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乳制品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关于募投项目。(1)遵义乳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由发行人控股80%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该子公司由皇氏集团以8,000万元的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遵义乳品以1,000万元现金、2,150.50万元债权共计3,150.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二者出资金额与出资比例不匹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遵义乳品是否为国有控股公司,如是,前述安排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2)募投项目中的规模奶牛养殖生态牧场项目建设地址在百色田东,所需土地使用权均为租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出租土地是否涉及基本农田或耕地,上述出租安排是否需要并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出租方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和核查结论。
3、由于2015年发行人收购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未实现承诺业绩,交易对方徐蕾蕾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支付3,294.98万元现金补偿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为避免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而采取的相关后续措施并补充披露。请保荐代表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