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7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7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位于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土地被纳入规划用地范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苏州凯弘二期厂房长期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该宗土地出让手续是否合法,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有无法律纠纷;上述建筑物规划、建设、开工等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办理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2)所承租的存在产权瑕疵的房产未来如不能继续承租或被要求拆除,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拟将苏州凯弘二期厂房中软管生产车间转移至一期,并在当地另行租赁约5,000平方米物业作为仓库使用方案的可行性及额外租赁费用的承担机制;(3)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的依据、是否有权出具上述说明,未来如果要征收上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是否会对未来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维持20%以上,境外收入主要客户为戴森的代工厂,戴森代工订单在其ODM/OEM厂之间的分配每年有所调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2)通过CGH生产并向境外客户供货与境内生产向境外客户供货有何不同;(3)境外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实现了最终对外销售;(4)戴森代工订单在其ODM/OEM厂之间的分配机制对发行人客户的稳定性、业务的持续性可能存在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且高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主要下游客户平均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毛利率高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主要下游客户平均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产品用途、性能、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的差异说明境内外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磐安宏远、金华市新宏远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发行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向磐安宏远或金华新宏远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该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2)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核心竞争力及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并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和募投项目说明此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股权结构中存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和基金产品三类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现有三类股东是否符合现行金融监管的有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三类股东的穿透核查与披露情况,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2、在包括实际控制人邵伟先生在内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有15名人员曾在青岛澳柯玛公司任职,4名人员曾在青岛京雪花电器有限公司任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2)发行人及上述人员与青岛澳柯玛、青岛京雪花电器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潜在或者现实的法律纠纷。请保荐代表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较大且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同时对6个月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仅为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客户逾期支付的主要原因,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以及对逾期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对6个月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仅按1%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代表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4、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生产的商用展示柜与普通的家用冰箱、冰柜在产品功能、结构、尺寸、外观需求、生产模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的差异,说明与传统冰箱、冰柜企业设立的生产商用展示柜的子公司相比,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的竞争优势。请保荐代表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目前生产的是中小型商用冷冻展示柜和冷藏展示柜,主流产品为500L以下卧式冷冻展示柜和立式冷藏展示柜,2017年4个季度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83%、45.12%、24.77%和51.60%。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50万台冷链终端设备项目和年产10万台超低温冷链设备生产项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与目前生产产品的差异,并结合目前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业务发展趋势等,具体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请保荐代表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