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8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8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三)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募投三个酒店装修工程EPC项目主要为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通过相关业主的进度款收回。发行人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工程施工费均属于EPC项目下的资本性支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将工程施工费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依据是否充分,结合EPC合同说明工程施工费为资本性支出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