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1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1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结合燃料价格变化、电力市场改革、市场环境变化、环保要求及产能淘汰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占比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防范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2.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充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9年3月27日